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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万吉永乐共享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澄清公告
一、 项目名称:****EPC总承包
二、招标 项目 编号:A64********
三、答疑公告: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站 “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问题 1:P132工程进度款:①主要设备材料(主变、GIS及35kV配电装置及储能系统到货即视为主要设备材料到货)到货后7日内现汇支付合同暂定价总额的30%(累计支付至合同总额的60%);②工程具备送电条件验收移交后支付承包人设备总价的37%;③缺陷责任期结束,经发包人认可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其中第2笔款项工程具备送电条件验收移交后支付承包人设备总价的37%,是否为合同总价的37%?请明确。
答:是合同总价的 37%。
问题 2:招标文件中指出履约保证金为为合同总价的 5%,但是在合同P120中提到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与招标文件不符,请招标人:****。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 3:招标资料缺少总平图DWG,请招标人:****。
答:本次不提供,请自行考虑。
其他内容不变。
四、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嘴山****区
联系人: 杨钦文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厦 1804-1805 室
联 系 人:余娇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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