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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E52****1Q****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有限****公司 170万吨/年磷石膏资源化分解制80万吨/年硫酸联产72万吨/年胶凝材料循环经济项目——场地平整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 2026-0 4 - 29
2 、 主要内容
我公司组织招标的 贵州开磷****有限****公司 170万吨/年磷石膏资源化分解制80万吨/年硫酸联产72万吨/年胶凝材料循环经济项目——场地平整施工 (项目编号: E52****1Q**** )收到潜在投标人异议,现就异议内容中所提问题进行回复:
问题 1: 根据《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明确,企业类似业绩评估核心是体现企业综合实力与履约能力,未限定业绩必须为 “单项场平工程合同”同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禁止以“特定合同”设置歧视性限制,总承包合同中包含招标项目核心施工内容(场平、土石方、边坡支护),本质与独立场平工程业绩的履约能力证明效力一致。是否可直接认定为招标文件要求的“场平工程(土方/石方开挖(含爆破)或边坡支护)类似业绩”?请招标人:****?
回复 1: 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 2: 基坑支护工程项目是否视同边坡支护工程,是否满足本项业绩加分要求?同时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包含基坑支护、边坡支护专项内容,且单合同金额达 0.3亿元及以上、时间在要求区间内的,是否均可作为本项有效加分业绩?
回复 2: 按招标文件执行。
3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人: 贵州开磷****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公司
地址:**** 318号金阳烈变国际广场(A)1单元7层
联系人:****、罗滢、罗玉华、李晓慧、黄莺
电话: 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