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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煤业煤制油化工销售分公司2026年度自营出口货运代理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4
无标题文档 宁夏煤业煤制油化****公司2026年度自营出口货运代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公司2026年度自营出口货运代理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山东中外运****有限公司 上港****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
质量(如有) (1)本项目所适用的法律、标准、规范为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法律、标准、规范,以及在合同实施期间国家、地方及行业对相应法律、标准或规范的修改,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标准和规范。具体法律、标准和规范见专用部分,如专用部分未单独列出法律、规范和标准,则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应最高要求实施。(2)本项目在执行上述要求外,还须执行国家能源集团、招标人:****。 (1)本项目所适用的法律、标准、规范为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法律、标准、规范,以及在合同实施期间国家、地方及行业对相应法律、标准或规范的修改,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标准和规范。具体法律、标准和规范见专用部分,如专用部分未单独列出法律、规范和标准,则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应最高要求实施。(2)本项目在执行上述要求外,还须执行国家能源集团、招标人:****。
工期(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预估总金额为止,二者以先到为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预估总金额为止,二者以先到为准。
资格能力条件 国际货运代理备案、无、****、****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行业级、****、-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如有) 本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不适用
业绩 1、山东省药用****有限公司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项目、山东省药用****有限公司、****
2、山东蓝****有限公司进出口物流业务代理、山东蓝****有限公司、****
3、山东蓝****有限公司进出口物流业务代理、山东蓝****有限公司、****
4、魏桥****有限公司货物代理、运输项目、魏桥****有限公司、****
5、山东省药用****有限公司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项目、山东省药用****有限公司、****
6、山东一诺威聚****有限公司进出口货运代理项目、山东隆华新****有限公司、****
7、山东博汇****有限公司出口货运代理项目、山东博汇****有限公司、****
8、常州****有限公司进出口货运代理项目、常州****有限公司、****
1、********公司自营出口货运代理服务(一)、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2、********公司自营出口货运代理服务(二)、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3、神华煤制油通用塑料产品海运出口货运代理服务、中国神华煤****有限公****公司、****
4、********公司自营出口货运代理服务、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5、********公司自营出口货运代理服务、国家能源集团********公司、****
6、神华煤制油2023年CIF条款产品出口货运代理服务项目、中国神华煤****有限公****公司、****
7、神华煤制油2022年产品出口货运代理服务合同、中国神华煤****有限公****公司、****
8、神华煤制油2022产品出口货运代理服务合同、中国神华煤****有限公****公司、****
9、神华煤制油2021产品出口货运代理服务合同、中国神华煤****有限公****公司、****
10、神华煤制油产品出口货运代理服务合同、中国神华煤****有限公****公司、****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胡博文    电话:0951-****
    邮箱:****@http://****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