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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JY26JX**** | |||||||
| 项目名称: | 铅山县****场摊位招租(5年) | |||||||
| 标的名称: |
铅山县****场(摊位6)招租(5年),挂牌价23,****元
铅山县****场(摊位7)招租(5年),挂牌价21,****元 铅山县****场(摊位13)招租(5年),挂牌价24,****元 铅山县****场(摊位14)招租(5年),挂牌价15,****元 铅山县****场(摊位15)招租(5年),挂牌价21,****元 铅山县****场(摊位21)招租(5年),挂牌价23,****元 铅山县****场(摊位45)招租(5年),挂牌价15,****元 铅山县****场(摊位41)招租(5年),挂牌价45,****元 铅山县****场(摊位42)招租(5年),挂牌价18,****元 铅山县****场(摊位43)招租(5年),挂牌价20,****元 铅山县****场(摊位27)招租(5年),挂牌价16,****元 铅山县****场(摊位29)招租(5年),挂牌价3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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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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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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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 **** 信息披露期满日: ****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7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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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德胜房地产土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德胜房估(2026)****评估报告。
2、标的状况、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交付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物需自行勘察。 3、租赁期限:租赁期限5年,租期内租金不递增,所有标的均无免租期,均空置。 4、租金的缴付:采用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度支付,即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具体租期起止时间以双方协议为准。拍卖成交后,承租方应缴纳1000元/个摊位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未对招租方造成任何损失的,招租方在合同终止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 5、首期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支付时间: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6、成交合同签订时间:付清全部应付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7、标的交付时间:成交合同中约定。 8、起租日、到期日:成交合同中约定。 9、摊位13、14、15、42、43、45不得经营水产行业。 10、责任、义务: (1)租赁期限期满后招租方若无其他用途则继续对外出租的,则另行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2)租赁期满后若承租方不再续约,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招租方,按招租方的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并在约定时间内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等公共支出费用后无偿搬离标的物。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求新承租方收购。而对于承租方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招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3)承租方经营业态要符合政府许可的合法经营范围,做到无安全隐患,占道经营不得超出60cm,禁止私搭乱建、堆放杂物、摆摊设点(详细内容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4)标的成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管理费、水电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6)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以及安全责任自行承担,与招租方无关。 (7)因政府规划调整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招租方须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撤场,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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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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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按年支付。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履约保证金付至上饶****场结算。上饶****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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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江西****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焦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