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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4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局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州****路208号(江苏振兴工程****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局2026年度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采购内容包括:综合类(含蔬菜类、家禽畜肉类、粮油副食类、蛋类、水果等食材)、水产类等食堂原材料的采购及配送,实际采购物资根据采购方提供的日常食品菜单为准。

包一综合类(含税): ****(¥266万元,其中 蔬菜类¥ 26万元 、家禽畜肉类¥ 50万元 、其他综合类¥ 190万元) ,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实际执行总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

包二水产类(含税):****(¥22万元),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实际执行总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

配送地址:****:

堂名称

服务地址

姜堰区局机关食堂

江苏****路388号

淤溪分局

江苏****路6号办公楼

溱潼分局

江苏****路186号

白米分局

江苏****中心街南100米

梁徐分局

江苏****路1199号

三水分局

江苏****楼

天目山分局

江苏****路103号

合同履行期限:包一合同履行期限:自****起****止。包二合同履行期限:自****起****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所有包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有服务须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其中包一: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需预留小微企业采购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进行,本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金额为52万元(应当不低于采购总金额288万元的18%),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单位:****、管理关系。应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分包意向协议》加盖公章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小微企业承接,视同符合本条资格条件,则无需再进行分包。应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应提供许可证或备案材料复印件。(2)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振兴工程****有限公司)

方式:①现场获取:可携带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泰州****路208号(江苏振兴工程****有限公司); ②网上获取:将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完整盖章后以PDF形式发****公司信箱:****@http://****,上传成****公司将采购文件发送至发件邮箱。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路8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张先生 052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孙工 0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