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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大公圩水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4

项目名称

当涂县大公圩水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 ****  

标段名称

当涂县大公圩水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标段编号

**** 96 001-1

招标人

当涂县水利局

项目统一代码

2502-****-****

最高限价

****元

代理机构

当涂县正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安徽****路 399号 江玲 055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 6 05 12日09:00:00

计划工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

原因

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徽省禹顺水利****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投标

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

安徽****区徽州大道 6669号滨湖时代广场C3幢20层

 

投标价 (元) /

费率( 百分之

****

 

项目负责人

徐红兵

资格证书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14)****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芜湖市荆山河中下段 镜湖区段 综合治理项目 监理标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 获奖 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 获奖 要求 :无

 

企业业绩

国家级巢湖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白石天河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程 -庐北大圩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5标建设监理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江玲 0555-****)。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当涂县****委员会(当涂县****局)市****股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联系电话:055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 原件 )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