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亳州高新区智慧环卫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4

一、项目编号:

BZSJ2026CG037

二、项目名称:

亳州高新区智慧环卫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 1289

中标金额: 人民币大写柒仟叁佰玖拾万捌仟壹佰柒拾捌元贰角贰分 /年( ****/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服务范围: 亳州高新区酒城大道等 66条道路清扫保洁(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冲洗、洗扫、洒水、保洁、应急除雪、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等管理工作(包括道路中间、两侧绿化带和商铺门前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不包括绿化养护),①道路总面积 ****平方米,其中道路清扫保洁面积 ****平方米,绿化保洁面积 ****平方米。② 20座道路两侧公共厕所;③ 22座垃圾中转站的保洁管理和垃圾处置工作,负责将垃圾中转站收集的生活垃圾转运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④配套 10 座智能垃圾分类亭、 20 座简易垃圾分类亭及运营服务。

保洁范围为两侧至门面(围墙或围挡),无门面(围墙或围挡)的至道路红线侧向外延伸 20米。保洁范围内杂草、枯枝(包括围挡、围墙上杂草)及时清理,做到无垃圾死角,地面零星垃圾停留时间不超过 15分钟,生活垃圾和施工后遗留建筑垃圾、渣土及时收集、清运,沿路无影响市容环境的各类垃圾桶,果皮箱整洁、不满溢,路面抛洒滴漏的污染物及时清洗,雨雪天气后路面积水、积雪及时清扫,路面雨水口无污水、油渍等污染物,沿路“牛皮癣”小广告(包括路面、墙面、建筑物立面、涵洞及铁路下穿、植株、基础设施等处喷涂、张贴、悬挂的小广告、乱涂乱画)及时清理;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环境卫生始终保持整洁,垃圾日产日清、不堆积、不满溢,保洁工具放置有序,不堆积杂物。完成重大活动等应急任务保障、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任务等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 1095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名单:

车振涛、徐少成、王晓波、董英、张奇、方鹏(采购人:****)、周瑞民 (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文件明确的收费标准为

成交金额

(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备注

100 以下

1.5%

1.5%

1.0%

以中标 (成交 )金额为计算基数,向中标 (成交 )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 8 折收取 , 代理费不足 4000 元的 ,按照 4000 元收取。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

0.25%

0.1%

0.2%

(二)收费金额: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 公告发布期限: 2026416

3. 开标日期: 2026512

4. 资格能力条件: 本项目未要求

5. 业绩: 1)鸠江区****场化项目 ****;( 22023年繁昌区****场化项目北标段 ****;( 3)沈巷镇镇区保洁 ****;( 42024年经开区****路管理保洁项目二标 ****

6. 信誉(荣誉获奖): 2022年第一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典型案例

7. 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未要求

8. 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9. 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 详见附件

10. 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 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至 2026526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地点:**** )提出质疑。

2. 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邮编、联系人:****;

2)质疑项目的名称:****;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局:联系电话: 0558-****

(五)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通过亳州****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称: 亳州****局

地   址: 亳州****路口西 100米路南

联系方式: 0558-****

2. 采购代理机构:****

   称: 亳州市药都****有限公司

地   址: 亳州市希夷大道 455号市****楼

联系方式: 055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0558-****

十、附件

1. 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2. 分项报价表、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评审得分、排序、投标报价与评标价

 

2026 514招标文件.pdf 更正公告.pdf 分项报价表、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评审得分、排序、投标报价与评标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