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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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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1
  • 公告标题: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

    项目名称:****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项

    预算编号: 0026-W****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 包1-****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项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则描述: 本项目是针对浦东新区****行生态环境损害评估,以查明堆土是否对该区域的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合同履约期限: 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完成项目工作,出具成果报告。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网”(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3.5符合《关于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试点地区政府采购改革的指导意见》(沪财采〔2024〕12号)第17条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6供应商或其实验室必须具备有效的计量认证(CMA)证书,且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涵盖本次检测的检验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 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上海****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14:00(北京时间)

    地点:**** 上海****路2388****楼11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 上海****路2388****楼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委员会

    地 址:**** 上海********

    联系方式: 02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中瑞岳华(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路2388号上海****场17号楼11、12层

    联系方式: 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凯

    电 话: 021-****


    潜在供应商












  • 公告发布时间:
  • **** 16:29:24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网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 1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