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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2026年度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洪铺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4

怀宁县 2026年度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洪铺镇)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2QTCG26D02C0056

二、项目名称:**** 怀宁县 2026年度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洪铺镇)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庆友邦********公司   

供应商地址:**** 070号     

成交金额 ****

供应商的评审 报价 ****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 名称:**** 怀宁县 2026年度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洪铺镇)

采购范围: 怀宁县 2026年度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洪铺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泥混凝土路面及安全防护工程等,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采购限价文件。

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

项目经理 潘虹      

注册证书信息:皖 2342****7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成模 、付林、邵卫华         

六、 代理 服务 磋商 文件规定 代理服务费 收取 **** 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 怀宁县洪铺镇人民政府 怀宁交投****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巴比商务中心十一楼),联系电话: 0556-****;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访问安庆****平台(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6- ****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6-****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②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怀宁县洪铺镇人民政府  

  址:怀宁县洪铺镇

人:黄字平

联系方式: 0556-****

2.采购代理机构:****

    称:怀宁交投****有限公司  

地  址:****   

人: 戴佩怡

联系方式: 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人:黄字平

联系方式: 055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开标记录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6.磋商业绩承诺函

7.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