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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牟家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4

邻水县牟家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11:36:09    来源: 广安****中心    浏览次数:  &nbsp   原文链接

  邻水县牟家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为大力整治牟家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面貌,决定实施邻水县牟家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 邻水县牟家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 邻水县牟家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 牟家镇 12 个行政村(居)范围内垃圾存放点垃圾。

(四)项目要求: 对牟家坪社区、 G210 沿线垃圾投放点的垃圾每天清运 1 次,金凤村、向阳村、麻河村、凉垭村、跳狮村、联合村、龙须沟村垃圾投放点的垃圾每月清运 4 次,狮台村、长胜村、银丰村、乱石村垃圾投放点的垃圾每月清运 3 次。所有垃圾及时清运到邻水县垃圾处理厂,并保证垃圾桶的摆放规范整齐,有特殊或临时性任务时无条件服从牟家镇人民政府安排,做好垃圾清运工作。

(五)项目时间: 12 个月。

二、资金来源: 镇级财政。

三、招标价: 本次招标价为 **** 万元(大写:****)。

四、资格要求: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 具有近三年垃圾清运服务工作业绩证明。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报名需知

(一)时间地点: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5 18 日至 5 22 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5 00-18:00 ),到牟家镇人民政府 A 206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现场报名,逾期送达恕不受理。

(二)费用缴纳: 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费用 200 元。户名:邻水县牟家镇人民政府,开户行:邻水农商银行牟家支行,账号: 67****9828 。在备注栏中须注明:邻水县牟家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购买费,且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均可),均为复印件加企业鲜章;

2. 企业介绍信或委托书盖企业鲜章;

3.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企业鲜章;

4.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企业鲜章,并出示身份证;

5. 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上须明确委托代理人姓名、采购项目名称:****);

6. 招标文件购买费 200 元缴纳凭证(复印件);

7. 近三年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本次项目报名单位:**** 3 家及以上方可进行招标。

六、中选人的确定

(一) 2026 5 25 日下午 15 00-15:30 (北京时间) ,参加本项目招标的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牟家镇人民政府 B 幢三楼会议室签到, 2026 5 25 15:40 开标(北京时间)。

(二) 未按时到达会场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招标资格。项目业主单位:****。

(三) 相关资质证件审核通过后,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队伍。

(四) 中标单位:****,则由第二名依次递补,以此类推。

七、 履约事项:

中标公示 3 日后且无异议,中标单位:****,领取后须在 3 个工作日内按项目中标价 10% 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足额存入牟家镇人民政府账户后方可签订合同。合同期满后,该履约保证金在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 联系方式:

人:邻水县牟家镇人民政府

    址:邻水县牟家镇乐融街 39        

人:袁光福    ****

监督电话:唐森林    **** 

 

                        

                      邻水县牟家镇人民政府

                                           2026 5 14





  邻水县牟家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为大力整治牟家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面貌,决定实施邻水县牟家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目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 邻水县牟家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 邻水县牟家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 牟家镇 12 个行政村(居)范围内垃圾存放点垃圾。

(四)项目要求: 对牟家坪社区、 G210 沿线垃圾投放点的垃圾每天清运 1 次,金凤村、向阳村、麻河村、凉垭村、跳狮村、联合村、龙须沟村垃圾投放点的垃圾每月清运 4 次,狮台村、长胜村、银丰村、乱石村垃圾投放点的垃圾每月清运 3 次。所有垃圾及时清运到邻水县垃圾处理厂,并保证垃圾桶的摆放规范整齐,有特殊或临时性任务时无条件服从牟家镇人民政府安排,做好垃圾清运工作。

(五)项目时间: 12 个月。

二、资金来源: 镇级财政。

三、招标价: 本次招标价为 **** 万元(大写:****)。

四、资格要求: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 具有近三年垃圾清运服务工作业绩证明。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五、报名需知

(一)时间地点: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5 18 日至 5 22 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5 00-18:00 ),到牟家镇人民政府 A 206 (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现场报名,逾期送达恕不受理。

(二)费用缴纳: 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费用 200 元。户名:邻水县牟家镇人民政府,开户行:邻水农商银行牟家支行,账号: 67****9828 。在备注栏中须注明:邻水县牟家镇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购买费,且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均可),均为复印件加企业鲜章;

2. 企业介绍信或委托书盖企业鲜章;

3.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企业鲜章;

4.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企业鲜章,并出示身份证;

5. 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上须明确委托代理人姓名、采购项目名称:****);

6. 招标文件购买费 200 元缴纳凭证(复印件);

7. 近三年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本次项目报名单位:**** 3 家及以上方可进行招标。

六、中选人的确定

(一) 2026 5 25 日下午 15 00-15:30 (北京时间) ,参加本项目招标的项目负责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牟家镇人民政府 B 幢三楼会议室签到, 2026 5 25 15:40 开标(北京时间)。

(二) 未按时到达会场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招标资格。项目业主单位:****。

(三) 相关资质证件审核通过后,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队伍。

(四) 中标单位:****,则由第二名依次递补,以此类推。

七、 履约事项:

中标公示 3 日后且无异议,中标单位:****,领取后须在 3 个工作日内按项目中标价 10% 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足额存入牟家镇人民政府账户后方可签订合同。合同期满后,该履约保证金在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 联系方式:

人:邻水县牟家镇人民政府

    址:邻水县牟家镇乐融街 39        

人:袁光福    ****

监督电话:唐森林    **** 

 

                        

                      邻水县牟家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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