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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流域江苏、山东省地表水国家重点站水质监测与评价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6AFFFZ****
二、项目名称:****
淮河流域江苏、山东****站水质监测与评价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1包:
供应商名称:****(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元)
第2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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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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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太湖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太湖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 |
淮河流域江苏、山东****站水质监测与评价 1包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 招标 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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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东****中心 |
淮河流域江苏、山东****站水质监测与评价 2包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 招标 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智、马娟、江红、蔡燕、陈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约定。1包收费金额:0.5万元(人民币)、2包收费金额:1.35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
投标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联系电话:
何新
,
0552-****
90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质疑项目的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淮河流域江苏、山东****站水质监测与评价1包、2包
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信息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