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内容为:(8)维保技术人员:最低人数三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其中至少1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9)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最低人数两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10)项目负责人:最低人数一人,须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从2025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现更正为:(8)维保技术人员:最低人数两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9)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最低人数两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10)项目负责人:最低人数一人,须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从2025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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