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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华镇头道水村生猪育肥场及配套设施建设 招标公告澄清补遗1号

发布时间:2026-05-13

爱华镇****场及配套设施建设

招标 公告 澄清 补遗 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我公司(云南环亚之星****有限公司)代理的《爱华镇****场及配套设施建设》,现将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的“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请各潜在投标人以修改后的要求为准编辑投标文件。

2.此修改未改变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项目还在招标公告期间,故原开标时间(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9时00分”不变。

3.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云南****网”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澄清补遗或变更通知或其他相关信息。

4.给各潜在投标人带去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注:补遗书或变更通知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日期靠后的补遗书或变更通知所作的解释为准。

人:云县农业投资********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云县****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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