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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3

金寨县 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 成交 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金寨县 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

三、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1666号7幢、5幢

成交 金额: **** (小写: ****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 金寨县 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项目

服务范围: 2026年金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分为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共计检测1200批次。

服务要求: 1.监测总体问题发现率原则上不得低于0.8%,监督抽查问题发现率原则上不得低于1%。2.检测全程需通过“农检宝”“农监宝”等小程序录入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指挥调度系统(结合平台运行情况进行实际调整)。3.检测机构应在收到样品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并反馈至采购人:********上旬前,提交全部有效的纸质版检验检测及项目分析评估报告(一式两份)。4.未经金寨县****局书面同意,任何单位:****。5.应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要求,按时完成采样检测工作,并报送检测结果。6.严肃采样检测工作纪律,凡是违规操作或违反工作程序影响检测质量的,将视情予以处理。7.供应商须严格履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加强安全防护,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合同履约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及人伤物损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人:****。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前完成全部监测工作。

服务标准:要求突出豇豆、芹菜、葱、甘薯、鸡蛋、黄鳝、牛蛙、鳊鱼、鲫鱼等 9个重点问题品种。

五、 评审专家名单: 王锋生、刘涌、唐应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一)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 供应商认为 成交 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 方式二, 通过 六安****交易系统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在线提出, 上传质疑文件。

质疑 供应商对 采购人:**** ,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金寨县****股提出投诉,地址:**** 金寨县****路 ,联系电话: 0564-****。

(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 响应 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地址:**** 563号

联系方式: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606号

联系方式: 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工

   话: 0564-****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