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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银环大厦办公楼及附属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3

2026年银环大厦办公楼及附属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6BFAFN****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大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2026 年银环大厦办公楼及附属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

2026 年银环大厦办公楼及附属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等一批 点击查看 详见采购文件 点击查看

服务要求

大楼主体结构、楼顶、外墙、地下室、停车位、道路、上下水管道、化粪池、雨污管和所有附属设施设备的管理操作、维修维护,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

1.合同签订后一年(本服务期内履约良好,合同到期后,经合同双方同意,且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 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续签时间累计不超过 2 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金额不变);

2.如因单位:****、预算及合肥市有关政策性因素变化,提前 3 个月通知成交供应商,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

满足且不低于 采购 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万淑茹,袁正娟,朱志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2026年银环大厦办公楼及附属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