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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拱镇****园建设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 H2QTCG26D02C0051
二、 项目名称:**** 金拱镇****园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徽 省 安 庆市怀宁县 金拱 镇金 拱 街道东 1号
成交金额: **** 元
供应商评审价格: **** 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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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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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采购范围: 金拱镇****园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怀宁县金拱镇,主要建设内容为 12座大棚、排水、电气、基质蓝莓、地布、围栏、水肥一体化设施及石渣道路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90日历天。 项目经理 :陈惟胜 注册证书信息: 皖 2342****6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 杨续成、徐锐、陈刚
六、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收取 **** 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1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 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金拱镇人民政府、安徽政信工程****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联系电话:0556-****;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访问安庆****平台(http://****:90/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6-****。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6-****。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②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怀宁县金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怀宁县金拱镇
联系人:**** 汪锋
联系方式: 0556-****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安徽政信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大王庙街 65号
联系人:**** 王贞
联系方式: 0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汪锋
电 话: 055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开标记录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业绩证明材料
6.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