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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大溪镇山市-白塔泵与电机产业园低效用地整治项目(二期)-泵与电机制造厂房建设工程[A3310811140002409001001]

发布时间:2026-05-13
<span id="litPosition">澄清修改信息</span>
项目名称:****
温岭市大溪镇山市-白塔泵与电机产业园低效用地整治项目(二期)-泵与电机制造厂房建设工程
项目代码:
****-****
招标人:****
名称:********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标段(包)名称:****
温岭市大溪镇山市-白塔泵与电机产业园低效用地整治项目(二期)-泵与电机制造厂房建设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公告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各有关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内容如下:

  •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调整为: **** 元(不含渣土消纳费(含税) **** 元,渣土消纳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但计入签约合同价)。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 条款最高投标限价调整为: 1. 最高投标限价  **** 元。 2. 招标控制价: **** 元(其中:暂列金额 ****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 元,渣土消纳费(含税) **** 元)”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7 条款中暂估价占招标控制价比例调整为: 1.3%

  • 本工程渣土外运及消纳工程量调整为暂按 **** 立方米,渣土消纳费综合单价调整为暂按 **** / 立方米,详见调整后的招标文件。

  •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预付款的支付 中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调整为: “按签约合同价的 25% ”,详见调整后的招标文件。

  •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11.1 1 关于 基准价格A1 的约定 A1=2026 3 月” 调整 A1=2026 4 月” ,详见调整后的招标文件。

  •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21 补充条款”中“其他事项说明”有所调整 ,详见调整后的招标文件

  •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 1.5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有关说明 ”有所调整, 详见调整后的招标文件。

  •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中 绿化工程的 安全文明施工费 费率调整为: “4.19”;建筑工程的 安全文明施工费 费率调整为: “7.9”, 详见调整后的招标文件。

  • 原招标文件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建设工程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信分自查表”中“根据本工程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调整为:“根据本工程投标截止日前上一旬”。

  • 本工程图纸有调整,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 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或更新。

    上述内容作为《 温岭市大溪镇山市 - 白塔泵与电机产业园低效用地整治项目(二期) - 泵与电机制造厂房建设工程 》(招标编号: J249-**** 6 - 008 )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有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补充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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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监督机构:
    温岭市住建局
    电话:
    ****
    信息来源:
    温岭市****中心 (点击跳转)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17: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