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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BB2026SQCGC1001
二、项目名称: 安徽****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 1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华邺企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马鞍山****场二层 8号
成交金额: **** 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 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85.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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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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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1包 服务范围:包含保洁绿化服务、综合维修维护、病区餐具清洁消毒服务、排污管道清理疏通、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理等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 服务时间: 1年(合同采用 1+1+1年模式,每年一签)。按照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37 号)要求,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方可考虑续签 1年合同,续签不超过 2年,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于海 (组长)、张丽、唐明侠、宗欣、王凯(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通过蚌埠****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安徽****厅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②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
名 称: 安徽****院
地 址: 安徽****路 231号
联系方式: 0552-****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蚌埠****中心
地 址: 蚌埠****路 1000号
联系方式: 0552-****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勤(采购人)、陈财运(项目负责人)
电 话: 0552-****、 0552-****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