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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新疆阳光小丫****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局2026年餐饮服务项目 | 提供米东区****区、集镇****区共2处的干部职工就餐服务,满足早餐、午餐用餐需求,包含不定期培训及会议人员临时就餐服务,食堂食材由采购人:****。服务主要涉及红案食品制作、白案食品制作、厨具餐具清洁、就餐服务保障等餐饮服务事项。 | 1.供应商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本项目中规定的服务,承诺与本项目需求部门进行积极主动的合作。
2.供应商必须服从米东区税务局的统一协调,完成需求中的各项工作。如果不配合采购人:****,严重影响工作进度、造成严重后果,采购人:****、索赔或拒付款项。 |
自合同约定的实施之日起一年。 | 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除了满足本技术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国国家、行业、地方或服务提供商所在国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当上述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之间存在差异时,应以要求高的为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倩、王进英、李雪瑞、贾维华、朱燕飞、雷金笛(采购人:****)、马睿(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下浮 40 %的计算方法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人综合评审得分:**** 分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夏蒙召099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20层
联系方式:郑倩如、李航、龚凡、杜萍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