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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项目续签三方协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2

海南****中心

关于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项目续签三方协议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安排,拟组织我省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开展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项目三方协议续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配送企业、通过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签订协议的医疗机构。

二、确定供应信息

(一)协议采购量。 请各中选企业登录 “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地址:****://****:****或http://****:6443/baseModule/tps-local/b/#/login)查看本协议年度协议量。

(二)确认配送关系。 请中选企业及中选企业自主选择的配送企业登录 “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完成配送关系确认工作。

三、签订三方协议

根据安排开展三方协议签订工作。交易各方需及时确定配送关系并签订三方协议。协议签订方法与去年相同,协议签订各主体可登录 “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完成协议签订工作。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签协议,因三方协议不能及时签订而影响中选结果落地的,相关责任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协议签订时间作为执行集采政策情况的考核依据之一。

四、数据导入和协议周期

项目中选结果按本项目最新中选清单执行,由平台直接导入交易系统,企业无需申报。本次协议周期(协议有效期)为:人工耳蜗类 ****至****止。医保子系统内的配送关系必须与所签三方协议确定的配送关系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三方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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