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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盛世开元拍卖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17套房产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2

拍卖标的名称

宁夏****区 17 套房产公开拍卖

拍卖项目编号

****

拍卖机构

宁夏盛世****有限公司

公示起始日期

202 6 5 13

公示截止日期

2026年 5 21

标的所在地区

银川****区

一、委托人承诺

本委托人委托宁夏盛世****有限公司对银川****区 17 套房产进行公开拍卖。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方简况

委托人基本情况

委托人名称

银川****局

注册地(住所)

银川****路759号

公开拍卖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银川****区人民政府

三、拍卖标的简况

宁夏****区 17 套房产公开拍卖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宁夏博源卓越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拍卖标的对应

评估值

每套房产详见评估报告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拍卖条件

序号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参考价
(元)

1

银川****区6-10-1-102

88.4

****

2

银川****区13-3-2-402

****

****

3

银川****区13-3-3-401

****

****

4

银川****村3-1-104

****

****

5

银川****村3-1-105

****

****

6

银川****村3-1-108

****

****

7

银川****村3-1-109

****

****

8

银川****村4-19-113

****

****

9

银川****村4-19-114

****

****

10

银川****区1号楼103

****

****

11

银川****区4号楼101

****

****

12

银川****村****

****

****

13

银川****村****

****

****

14

银川****园II-1号商业楼104

****

****

15

银川****园II-1号商业楼105

215

****

16

银川****园II-1号商业楼106

****

****

17

银川****园II-2号商业楼104

****

****

价款支付方式

按《竞买协议书》的约定执行

竞买注意事项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买人须于2026年 5 21 日17时前向宁夏盛世****有限公司账户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为 3 万元/套。(标的明细详见拍卖资料),并至宁夏盛世****有限公司现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现场签署相关文件完成报名手续。

2、竞拍保证金在交易成功后不用于抵顶成交价款,由本公司在买受人签署完成《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将房屋款项交清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返。成交款由买受人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直接支付于拍卖人指定账户。

3、为保护委托人和真实意向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竞买人,委托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竞买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并 于网络拍卖平台应价 ,即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委托人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视为意向竞买人已完成对拍卖标的的尽职调查,理解并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之内容,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委托人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2)意向竞买人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竞买申请的;(3)意向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并完成竞买报名后未参加后续竞拍程序的;(4)在拍卖过程中以公告价格为起拍价格,各意向竞买人全部不应价的;(5)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照约定时限与委托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6)意向竞买人存在其他违反拍卖规则、拍卖条件要求的。

4、意向竞买人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 房屋管理单位 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如期签署的,如果延期超过5个工作日,出让方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的同意而重新将本项目进行交易。

5、意向竞买人须承诺:拍卖成交总价款按照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支付于委托人指定账户。如买受人不能按照以上要求支付的,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同意解除合同而重新将本标的提起拍卖。

6、资产移交手续在宁夏盛世****有限公司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后由 房屋管理单位 、买受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递交宁夏****中心出具《进场交易凭证》后共同办理完毕。

7、本次拍卖的标的均已现状进行拍卖,对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实(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议的,须在参加前向拍卖人提出)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

8、本次拍卖标的成交价中不包含土地出让金(注土地出让金评估时效一年,买受人需在一年内办理完成转移登记手续,如因买受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后续产生测绘费及其他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缴纳)、物业储备金、拍卖佣金、房屋过户税费等其它费用,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此费用。

9、标的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由委托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各自承担。过户时的产权人必须为买受人,如办理时不一致,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委托人因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0 、本次拍卖竞买人需到拍卖企业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11 、本次拍卖标的详情,具体咨询拍卖人。

 

 

 

 

竞买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保证金为 3 万元/项(标的明细详见拍卖资料)。

交纳时间

2026年 5 21 日17时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名称

宁夏盛世****有限公司

开户行

农行银川****行

交纳账号

29****5054

五、拍卖交易信息

拍卖交易

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拍卖交易说明

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有意竞买者于拍卖会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持有效身份证到我单位:****。

交易方式

公开拍卖

拍卖时间

2026年 5 22 日(星期 14 : 3 0时

拍卖地点

中拍平台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商报网、宁夏****网

标的展示时间

2026年 5 14 日至2026年 5 20

标的展示地点

银川****区

 

拍卖机构

拍卖机构

宁夏盛世****有限公司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

办公室电话

0951-****

重要提示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

3、有意竞买者于卖会前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后,持有效身份证明到我单位:****。

4、本次拍卖标的成交价中不包含土地出让金(注土地出让金评估时效一年,买受人需在一年内办理完成转移登记手续,如因买受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后续产生测绘费及其他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缴纳)、物业储备金、拍卖佣金、房屋过户税费等其它费用,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此费用。

5、竞买人成交后,需向中拍平台支付1.5‰软件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