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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川监狱教学楼及收押体检中心维修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2

潜川监狱教学楼及收押体检中心维修改造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2026AFAZN****  

二、项目名称:**** 潜川监狱教学楼及收押体检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施工范围:教学楼建筑外立面及屋面维修改造和室内破损部位装修翻新;收押体检中心建筑外立面及屋面维修改造、现有房间进行病房改造和室内破损部位、设施更新修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 10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统

执业证书信息:皖 2342****5


五、评审专家名单

韩学武,李瑞瑞,陈大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中技****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合肥****路 27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若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潜川监狱教学楼及收押体检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551-****转8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