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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洪家场浦排涝调蓄东山调蓄低地南片工程[A3300000090001534001001]

发布时间:2026-05-12
<span id="litPosition">澄清修改信息</span>
项目名称:****
台州****场浦排涝调蓄东山调蓄低地南片工程
项目代码:
2401-****-****
招标人:****
名称:********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台州市/****
地址:****/台州市/温岭市****厦801室
联系人:****
联系人:****、金梦瑶
电话:****
电话:0576-****
标段(包)名称:****
台州****场浦排涝调蓄工程东山调蓄低地南片工程
标段(包)编号:
A33********
澄清、修改对象:
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一、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第25.6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第四点第2款及公告附件中关于“渣土处置费在投标时按60元/m3固定单价报价”的相关内容统一调整为“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渣土处置费按****元报价”,其中工程量为**** m3(暂估,按实结算),单价为60元/ m3(含税),单价固定不变,结算时不作调整。二、答疑:(1)系统导入显示的工程量清单中,预留金为****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为****元,以哪个为准?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如出现类似情况,非明显金额错误的,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其余未及事宜,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行政监督机构:
椒江区****局
电话:
0576-****
信息来源:
浙江****平台 (点击跳转)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09: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