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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乳及乳制品中试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2

宠物乳及乳制品中试项目

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1728平米,其中建设:1.宠物液体奶中试生产线;2.宠物发酵乳中试生产线;3.宠物肉奶配方湿粮中试生产线;4.宠物干燥型固态乳分区温控中试生产线;5.小型低温速冻线;6.小型高湿箱式缓化线;7.研发分析检测线;8.宠物液体奶洁净恒温系统;9.宠物发酵乳洁净恒温系统;10.宠物干燥型固态乳分区温控系统;11.宠物肉奶配方湿粮洁净恒温系统;12.研发实验室;13.微生物恒温加速培养系统;14.内包装间;15.外包装间;16.洁净消杀系统。本次招标为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宠物乳及乳制品中试项目 EPC总承包》(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网( http:http://****)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 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 nmgwwt@http://****

邮寄地址:**** 4楼

邮编: ****(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人:****。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内蒙古万维通工程********公司

址:呼和浩特****区如意和大街万铭公馆 4楼

人:田乐乐、李汀晚

联系电话: 0471-****、0471-****

人:清水河县****中心 (清水河县****院

址:清水河县城关镇永安西街 52号

人:杨振

联系电话: ****

、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网( http:http://****)上发布。

、发布机构和时间

单位:****: 内蒙古万维通工程********公司

日期: 202 6 05 12



附件:
宠物乳及乳制品中试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初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