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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陕西龙源凤翔光伏发电项目70MWP光伏组件设备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2
无标题文档 龙源电力陕西龙源凤翔光伏发电项目70MWP光伏组件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TCL中环新能源****有限公司 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1、CQC(IEC****)、/、CQC****、****
2、CQC(IEC****)、/、CQC****、****
3、TUV、/、Z2 **** 0013、****
4、CGC、/、CGC2****70、****
1、CGC认证、CGC认证、CGC2****88、****
2、TUV认证、TUV认证、Z****Rev.30、****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如有) 本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不适用
业绩 1、领路者新****有限公司平鲁区390MW光伏发电项目、上海****中心、****
2、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纳曼干地区****区5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有限公司、****
3、国能灵绍直流配套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二期光伏项目电力工程EPC总承包(十标段)、中国电建集团贵州勘测设****有限公司、****
4、国能灵绍直流配套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二期光伏项目电力工程EPC总承包八标段工程、中国****集团新疆电****有限公司、****
5、宁夏电力国能灵****有限公司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EPC工程(三标段)、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有限公司、****
6、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EPC工程一标段工程、中国****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7、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EPC工程五标段工程、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有限公司、****
8、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EPC工程六标段、中电建****有限公司、****
9、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项目EPC工程八标段、湖北省电力规划设****有限公司、****
10、中国****局国能灵绍直流配套灵武200万千瓦复合光伏基地工程、中国安能集团第****有限公司、****
1、甘肃****区九墩滩300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组件采购合同、甘肃腾格里****有限公司、2025年8月
2、河北华电昌黎500MW海上光伏试点项目N型Topcon光伏组件采购合同、华电秦皇****有限公司、2025年4月
3、华润电力岱山双剑涂三期****MW渔光互补发电项目(海域部分)光伏组件设备采购合同、华润新能源(岱山)有限公司、****
4、青海综合能源海南10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合同号:JAKJ-QTII****M、青海曦和绿德****有限公司、****
5、青海综合能源海南10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合同号:JAKJ-QTII****M、青海曦和绿德****有限公司、****
6、帽壳山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项目合同、昆明东川汇中国****有限公司、2025年3月
7、烂泥坪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设备项目合同、昆明东川汇中国****有限公司、2025年3月
8、河北华电昌黎500MW海上光伏试点项目N型Topcon光伏组件采购合同、华电秦皇****有限公司、2025年9月
9、贵州望谟粤黔广****有限公司望谟县****站项目、贵州望谟粤黔广****有限公司、****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张可心    电话:010-****
    邮箱:****@http://****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