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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三次)
招标项目编号 :2026DFAA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6年 3月 26日
开标日期: 2026年 5月 11日
合肥****中心标志标识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18号 A座二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玖佰贰拾玖万玖仟柒佰肆拾贰元壹角捌分( ****元)
交货期: 112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5号 3号厂房
投标报价:人民币玖佰肆拾万零贰仟陆佰玖拾玖元叁角肆分( ****元)
交货期: 112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 : 合肥新桥****有限公司
地址 : 合肥****场
联系人 :王鸿宇
联系方式 : 0551-****
招标代理名称 : 安徽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 合肥****路 888号
项目负责人 :祁晨、李阳
联系电话 :****、 ****
公示期:自 2026年 5月 12日至 2026年 5月 1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有限公司提出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888号安徽****部基地 407室,联系电话: 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联系电话: 0551-****;联系人:****,联系电话: 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
3 、被异议人名称;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招标****有限公司
2026 年 5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