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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四军军部旧址-大会堂保护修缮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1

新四军军部旧址 -大会堂保护修缮工程 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 25

二、项目名称:**** 新四军军部旧址 -大会堂保护修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泾县云岭建筑********公司

供应商地址:**** 48号

中标(成交)金额:****( ****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8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新四军军部旧址 -大会堂保护修缮工程

施工范围:项目地点:****,主要修缮内容项有门厅、南廊房、北廊房、天井及甬路、享堂、南过廊、北过廊、水池及石拱桥、外围墙等,此次修缮为全面性修缮,含排水、墙帽、墙体、墙面、屋面瓦、石拱桥、水池、木枋、立柱、檩条、月梁、枉础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1 5 0日历天

项目经理: 陈圣平

执业证书信息: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 (编号: ZRGC****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秉鸿、李杰、云文龙(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100万*1.68%+(中标价-100万)*1.31%]的80%计算

2.金额: ****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材料递交地址:**** 泾县云岭镇 、泾县泾川镇 红星广场门面房 25号 ,联系电话 : 先生 **** 卫工 1 **** 。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 296号、电话:0563-****)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 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

地址:**** 泾县云岭镇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

称: 安徽瑞照****有限公司

地址:**** 红星广场门面房 25号

联系方式: 1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先生、卫工

电话: **** ****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