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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人民医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9

一、 项目编号:   BB2026HYCGC035

二、项目名称:**** 怀远县****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16号楼103

成交金额: ****万元(单价:187元/人/月)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万元(单价:187元/人/月)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服务范围:怀远县****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1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最多续签2次。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蔡信之(组长)、赵家农、韩晓克(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依据采购文件约定,约定收取 1.85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 ,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向其提出。采购人:****。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或通过蚌埠****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②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安徽****院

    址:安徽****路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

    称:昂扬****有限公司

    址:怀远县****场9楼907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涛 (采购人:****)、 庞玉玲 (采购代理机构:****

   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