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新朔铁路大准公司2026年大准线K81+500-K158+400护坡、护锥、路基、排水系统综合整治项目等三项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09
无标题文档 新朔****公司2026年大准线K81+500-K158+400护坡、护锥、路基、排水系统综合整治项目等三项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公司2026年大准线K81+500-K158+400护坡、护锥、路基、排水系统综合整治项目等三项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中铁十****有限公司 中铁****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
质量(如有) 合格,达到国家和有关部委现行的铁路技术规范、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工程设计文件要求。 合格,达到国家和有关部委现行的铁路技术规范、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工程设计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计划总工期360日历天,不含冬季停工期,自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 计划总工期360日历天,不含冬季停工期,自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
资格能力条件 1、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D****、****
2、安全生产许可证、(晋)JZ安许证字【2011】****、****
1、安全生产许可证、(陕)JZ安许证字[2005]****、****
2、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D161A****、****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如有) 余兆龙、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晋建安B(2017)****。 杜普、铁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陕建安B(2018)****。
业绩 1、国能朔黄铁****公司2021年部分线桥设备专项整修(K415+000-K592+163)、国能朔********公****公司、****
2、原平分公司2022年设备水毁应急抢修3标工程、国能朔黄********公****公司、****
3、原平分公司2021年水毁复旧设备整修工程K240+000-K256+000区段、国能朔黄********公****公司、****
4、长源****公司铁路专用线接轨线路工程EPC项目、国能长源****有限公司、****
5、内蒙古博源****有限公司阿拉善塔木素天然碱开发利用项目(塔拉哈尔化工)铁路专用线工程、内蒙古博源****有限公司、****
6、国能朔黄铁****公司2021年工务汛前整修及道岔机筛配合工程、国能朔黄********公****公司、****
7、新朔铁路新准铁路K16-K20段新建路基护坡及附属设施工程等二项工程、国能********公司、****
1、青藏铁路西宁至格尔木段提质工程施工总价承包综合标段、中国铁路****有限公司西宁****部、****
2、托克逊县********公司吐鲁番站铁路专用线工程、托克逊县捷********公司、****
3、朔黄铁路2023年第一批大中修工程公开招标第003标段、国能朔黄********公司、****
4、乌将铁路扩能改造工程乌北(不含)至甘泉堡(不含)段、准东(不含)至将军庙(不含)段ZH标段、中国铁路乌鲁木****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部、****
5、兰新铁路精河至阿拉山口段增建二线站前工程S1标、中国铁路乌鲁木****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部、****
6、营口****有限公司鲅鱼圈港区一港池至A港池铁路走行线改造工程、营口****有限公司、****
7、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扩能改造工程施工总价承包S3标、中国铁路乌鲁木****有限公司库尔勒铁路建设指挥部、****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马鹏军    电话:****
    邮箱:****@http://****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