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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编号:
H7FSCG26D02T0040 FS34****3号
二、项目名称:****
宿松县经开区龙山学校(凤湖分校及振兴幼儿园)配电工程(二次)
三、
中标
信息
供应
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
252号
成交金额
:
****
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
****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
类
|
|
名称:****(凤湖分校及振兴幼儿园)配电工程(二次)
施工范围:宿松县经开区龙山学校(凤湖分校及振兴幼儿园)配电工程(二次),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45
日历天。
项目经理:
唐鑫
执业证书信息:
机电
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注册编号:皖
2342****2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林伟、廖曙光、马丽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谈判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
****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
供应商
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若
供应商
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宿松县财政局
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0556-****。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安徽****委员会
地
址:安徽****路
8号
联系方式:
151 5561 5833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安徽兹元全****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厦
2楼
联系方式:
180 5569 35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151 5561 58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
开评
标
情况
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推荐单位:****
5.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6.
《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