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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黄村镇
2026年农村公路联网路工程(景九路)成交
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泾县黄村镇
2026年农村公路联网路工程(景九路)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36号
成交金额:****(
****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
泾县黄村镇
2026年农村公路联网路工程(景九路)
施工范围:
工程地点:****,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现状路基硬化沥青路面项目,计划建设里程
****公里。公路等级:四级。设计速度:20km/h。利用老路基硬化4.5米宽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平交叉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9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马萍
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编号:皖
2342****7)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俊、江凌、肖建林(
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代理费取费基数为成交价,成交
价
≤100万元,则代理费=100万元*1.68%*85%;成交价≥100万元,则代理费=(成交价-100万元)*1.31%*85%
。
2.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黄村镇人民政府、安徽广振****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财富鑫城B5-101,联系电话:****、****。
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
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
296号、电话:
0563-****)提出投诉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B5-101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工
电话:
****、****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pdf
2
、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