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三溪镇霍家桥村农产品展示中心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9

三溪镇****中心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二、项目名称:**** 三溪镇****中心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旌之城****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 安徽****村管理房

成交金额: 贰佰玖拾陆万柒仟零玖拾元柒角陆分 **** 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贰佰玖拾陆万柒仟零玖拾元柒角陆分 **** 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 分(满分: 100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称: 三溪镇****中心项目

施工范围: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内容包括:三溪镇****中心土建结构建设,水电、暖通安装,室外附属道路、排水管网建设等工程,具体招标范围:****

施工工期: 150日历天,接采购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负责人: 江浩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 2342****2)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何琦、高咚、张莉(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为计算基数,按下表的收费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金额: ****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

备注

100-500

0.7%

不足 6000元按6000元收取

100以下

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 间向 旌德县 三溪镇 人民政府 安徽梓砚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旌德县****路 46号 旌德县****路 2号健康智造中心二楼5266 ,联系电话: **** **** 。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旌德县****中心提出投诉 , 联系电话0563-****。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1.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购人:****: 旌德县三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 旌德县****路 46号

联系人:****

联系 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梓砚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2号健康智造中心二楼5266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

磋商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