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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一期)项目监理及项目管理一体化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合肥工大********公司 | 合肥****楼宇综合维修(一期)项目监理及项目管理一体化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审计完成、竣工备案且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 | 合格,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海涛、张春红、宋超、阮磊、赵宇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收费基数,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的70%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分
2、中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网(http://****/)、安徽****网(http://****)、合肥****网(http://****)、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http://****)和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中国****平台(http://****)。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中心),联系电话:0551-****。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叶老师 0551-****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奇
电 话: 0551-****、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