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芜湖市奥体中心品质提升改造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09

 

项目名称

芜湖****中心品质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

WH010FJ26SJ0179 

标段名称

芜湖****中心品质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标段编号

WH010FJ26SJ**** 

招标人

名称

安徽奥园体育********公司 

地址

芜湖****路18号(奥体公园) 

联系人:****

蔡工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宜正****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场A3座3层 

联系人:****

周莉、胡琴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

中铁时代建****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投标费率(%)

81.5 

项目负责人

孙世胜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其中设计时间35个日历天,评审及图审时间15个日历天,共计5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

1、皖南医学院产学研创中心规划设计项目

2、芜湖两级中心二期项目规划建筑设计(七标段)(鸠江区****中心)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1、皖南医学院产学研创中心规划设计项目

 2、芜湖两级中心二期项目规划建筑设计(七标段)(鸠江区****中心)

规定公示的单位:****

芜湖市新华联五星级酒店获2021年安徽省优秀勘察设计奖工程设计二等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

安徽安德****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投标费率(%)

82

项目负责人

周晓秋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其中设计时间35个日历天,评审及图审时间15个日历天,共计5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

1、新站高新区****中心及配套工程设计项目

2、合肥中澳项目商办地块扩初至施工图设计项目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1、新站高新区****中心及配套工程设计项目

2、西园新村小学南校教育集团嘉和苑校区****楼项目设计总承包

规定公示的单位:****

“新站高新区****中心及配套工程设计”被评为二O二五年度“安徽省土木建筑学会科技创新成果评价(建筑创作-公共建筑)”三等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

禾泽都林****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投标费率(%)

**** 

项目负责人

徐建平 

证书编号:**** 

证书名称:****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其中设计时间35个日历天,评审及图审时间15个日历天,共计50个日历天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

1、嵊州市幸福颐养基地项目设计;

2、温州****区北岙学前教育(托育)建设工程设计;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1、嵊州市幸福颐养基地项目设计;

2、天台总部经济大楼(天台县****区N1-1-1地块)(暂定名)施工图设计

规定公示的单位:****

理想国崇艺幼儿园装修改造设计项目荣获2021年浙江****行业优秀勘察设计综合类三等奖。

评标被否决单位:****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样本值单位:********有限公司、安徽安德****有限公司、中铁时代建****有限公司

2、.基准价:****%
3、其他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网址:http://****)。招标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联系电话:0553-****。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