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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
塔什库尔干县设施农业产业基地扩建项目(施工及运营)(标段编号: 653******** )于 2026 年 05 月 06 日在喀什****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1、 投标人近五年承担过至少一项单项施工合同额 ≥ 1250 万元且运营大棚数量≥ 20 棚或者单项施工合同额≥ 1250 万元且运营大棚面积≥ 20 亩的类似施工及农业运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时间为准,以合同协议书施工及运营内容为准 ) 。 ( 类似施工及农业运营业绩是指实施过戈壁大棚或高原温室或高原大棚的建设及农业运营业绩)。
2、 信誉要求:近三年( 2023 年 5 月 6 日至投标截止日); 1 )在投标期间,投标企业不得在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由企业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 )同时投标人不得在下列名单被执行期或处罚内:“信用中国”网站( http://****/zhuanxiangchaxu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全国****平台 (http://****) 查询“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index.html) 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自行查询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制作入投标文件中,且企业自行承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 信誉要求仅限以上网站查询截图,其他网站查询结果不予认可 ) 。
3、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运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农艺师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在施项目中任职。
4、 其他要求:(一) ①投标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②项目管理机构****公司人员,须提供近 6 个月 ( 含 ) 及以上的 ( 新入职不足 6 个月的提供入职以来的 ) 社保证明 ( 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 ,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③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运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农艺师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在施项目中任职。
现变更为:
1、 投标人近五年( 2021 年 5 月 25 日至开标截止日)承担过至少一项单项施工合同额 ≥1250 万元的类似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表)时间为准 ) 。
2、 信誉要求:近三年( 2023 年 5 月 25 日至投标截止日); 1 )在投标期间,投标企业不得在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由企业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 )同时投标人不得在下列名单被执行期或处罚内:“信用中国”网站( http://****/zhuanxiangchaxu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全国****平台 (http://****) 查询“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index.html) 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自行查询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制作入投标文件中,且企业自行承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 信誉要求仅限以上网站查询截图,其他网站查询结果不予认可 ) 。
3、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4、 其他要求:(一) ① 投标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② 项目管理机构****公司人员,须提供近 1 个月 ( 含 ) 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 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 )③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5、 因 “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 [2008]91 号) ” 文件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废止, 2026 年 3 月 26 日开始施行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规〔 2025 〕 3 号) ” 文件。
原招标文件:投标企业根据建质【 2008 】 91 号 (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 、《自治区****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和其他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配备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现变更为: 投标企业根据建质规〔 2025 〕 3 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自治区****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和其他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配备现场施工主要管理人员,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各时间节点、招标文件内容相应变更,具体详见澄清文件。
注 : 请各投标单位:****,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 标 人: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塔什库尔干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