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利辛县张村镇簠街文旅街区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8

一、项目编号:

    BZLX2026CG545

二、项目名称:****

    利辛县****区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千顺****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路万达银座 C栋4301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陆拾伍万柒仟柒佰肆拾肆元零角壹分 **** 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 利辛县****区建设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项目经理:汪雪琴

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2342****2

五、评审专家名单:

    石本福 、周宗双、董力博 (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 ****元。代理服务费按照 竞争性磋商 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 采购方式、 磋商 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 、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 磋商

    2.公告发布日期:202 6 4 21

    3.开标日期:202 6 5 7

    4.资格能力条件: 详见附件

    5.业绩: 详见附件

    6.信誉(荣誉获奖): 详见附件

    7. 项目经理 汪雪琴

    8.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9.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至202 6 5 18 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地点:****)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邮编、联系人:****;

    ( 2)质疑项目的名称:****;

    (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事实依据;

    ( 5)必要的法律依据;

    (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辛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0558-****。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 利辛县张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利辛县张村镇 329国道交叉口西侧   

    联系方式: 管家宝     055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安徽鑫利****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园景天下南门西侧 1#108、1#109、1#110

    联系方式: 汝青山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管家宝      汝青山

    电    话: 0558-****        ****  

十、附件

    1. 竞争性磋商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能力条件 分项报价表、 业绩、 信誉 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 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