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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南谯经济开发区启动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皇庆湖路)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08

浦口南谯经济开发区启动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皇庆湖路)项目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浦口南谯经济开发区启动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皇庆湖路)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

cznqgc****-003

招标人

名称

滁州****处

地址

滁州市南谯新城 7号楼4楼

联系人:****

王家翔   0550-****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滁州市城投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 109号房产大厦6楼

联系人:****

张夏骄 055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9 10

第一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临沂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 人资质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业绩

临沂****路 西延工程 监理

投标价

0.58%

项目负责人 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李峰

证书名称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临沂****路 西延工程 监理

工期 (服务期)

天)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合格标准

监理服务质量严格执行现行法律法规、监理规范等规定,服从国家、省、市、县(区)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

第二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宇华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 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投标人业绩

孙村园区****路 /龙冲西路/经二路及配套附属工程监理

投标价

0.57%

项目负责人 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吴文龙

证书名称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无为经济开发区****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经二路福成路模范路)监理

工期 (服务期)

日历 天)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合格标准

监理服务质量严格执行现行法律法规、监理规范等规定,服从国家、省、市、县(区)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

第三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景源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 人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投标人业绩

沈阳路 (辽宁路-巢湖南路)道路工程监理

投标价

0.58%

项目负责人 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卞春军

证书名称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34 00 8295

项目负责人 及其他管理人 业绩

沈阳路 (辽宁路-巢湖南路)道路工程监理

工期 (服务期)

日历 天)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及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期满止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合格标准

监理服务质量严格执行现行法律法规、监理规范等规定,服从国家、省、市、县(区)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

公示时间

2026年 5 9 日至 2026年 5 11

公示发布次日起 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 休息 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 休息 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以最高限价为计算基数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 **** 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 材料 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有限公司,地址:**** 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 05 室,联系人:**** 张夏骄 ,联系电话: 0550-**** / ****

异议 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站 —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 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 招标人:**** 规定的 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 公示期 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起投诉 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 ,可在规定时间内向 滁州市 南谯区 公共 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 投诉, 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 投诉( http://****/fwzn/****/****/****3/****/****-8932e 6ed9f89.html) ,书面投诉材料( http://****/fwzn/****/****/****3/****/****-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 滁州****股 ,地址:**** 109号房产大厦 二楼两区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50-****

投诉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 名称:****;

     2)被投诉人 名称:****;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 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 提出异议的 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 证明 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