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后可查看完整招标信息,包括联系方式、详细要求等关键内容
黑龙江省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表
|
项目名称
|
|
|||||||
|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盖章)
|
|
|||||||
|
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
|
|||||||
|
主要建设内容
|
|
|||||||
|
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投资估算(万元)
|
备注
|
|
|
|
|
|
|
|
|
|
|
|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平台备案登记(http://****/)。 2、工程设计: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综合设计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综合勘察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监理: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5、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注:相关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分项负责人,但最多只能兼任一个岗位;本项目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2、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应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4、勘察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5、工程监理负责人1人(项目总监)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1.项目监理负责人如存在黑建规〔2026〕3号文件第十七条情形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同时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资格要求必须满足: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2.工程监理负责人要求按照《黑龙江****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执行。 6、工程造价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三、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1、中标后,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人员数量、资格等必须按照《黑龙江****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执行,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人:****。投标时投标人只需按要求提供投标承诺。 2、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建设单位:****、合同约定及相关文件规定,配备相关专业管理人员,数量适宜、专业配套的专业咨询人员和其他辅助人员,其能力和资格应满足工程咨询服务工作需要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投标时投标人只需按要求提供投标承诺。 3、拟派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分项负责人)均为本企业(或联合体单位:****,本企业(或联合体单位:****(指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需作说明。投标时投标人只需按要求提供投标承诺。 四、信誉要求: 1、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
|
|||||||
|
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