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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村项目成交 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泾县****村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36号
成交金额: **** ( **** 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 **** ( **** 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 ****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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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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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泾县****村项目 施工范围: 本工程为泾县****村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工作内容:生活垃圾处理、改厕治污、庭院环境整治提升,道路畅通、河沟渠疏浚清淤、公共环境整治提升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姚志康 执业证书信息: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建造师 ( 编号: 皖 2342****0 )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 黄成华、尚莲英、李明志(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 用 包干 。
2、 金额为 ****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一 )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泾县 榔桥镇人民政府 、 安徽轩悦****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泾县****路 1号 、泾县****路 11 号,联系电话: **** 、 **** 。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电话: 0563-****)提出投诉。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1.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 采购人:****
名称:**** 泾县 榔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 1号
联系方式: ****
2 、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 轩悦 ****有限公司
地址:**** 泾县****路 11 号
联系方式: ****
3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祝先生、张工
电话: **** 、 ****
十、附件
1、 磋商 文件: 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