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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榔桥镇涌溪行政村撒网形中心村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7

泾县****村项目成交 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泾县****村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36号  

成交金额: **** **** 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 **** 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泾县****村项目

施工范围: 本工程为泾县****村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工作内容:生活垃圾处理、改厕治污、庭院环境整治提升,道路畅通、河沟渠疏浚清淤、公共环境整治提升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 姚志康  

执业证书信息: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二级建造师 编号: 2342****0

五、 评审专家名单 黄成华、尚莲英、李明志(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包干

2、 金额为 ****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泾县 榔桥镇人民政府 安徽轩悦****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泾县****路 1号 、泾县****路 11 号,联系电话: **** **** 。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电话: 0563-****)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1.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

名称:**** 泾县 榔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 1号 

联系方式: ****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 轩悦 ****有限公司

地址:**** 泾县****路 11

联系方式: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祝先生、张工

电话: **** ****

    十、附件

1、 磋商 文件: 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