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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公司国能北安热电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扩建(先立后改)项目桩基施工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07
无标题文档 黑龙江公司国能****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扩建(先立后改)项目桩基施工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2×350MW热电联产扩建(先立后改)项目桩基施工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中冀****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证书、壹级、D****、****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D****、****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如有) 朱建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冀******** 蒋华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赣********
业绩 1、湖南公司岳阳电厂2×1000MW新建工程桩基施工、国家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广东公司清远电厂2×1000MW新建工程桩基施工A标段、神华国华********公司、****
3、中能建崇左2X660MW电厂桩基工程、中国****集团西南电****有限公司、****
4、山东华电龙口四期2×660MW项目第一台机组桩基工程项目、华电龙口****有限公司、****
5、浙江舟山电厂三期2×660MW桩基工程、国能浙江********公司、****
6、广东公司清远电厂二期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桩基施工工程A标段、国能********公司、****
7、广东国粤韶关综合利用发电扩建项目桩基工程(1x700MW)、国粤(韶关)****公司、****
8、国能长源荆州热电二期扩建项目桩基施工、国能长源****有限公司、****
9、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桩基工程(I标段)、山东电力工****有限公司、****
10、福建华电****有限公司卸煤系统和储煤场地扩建工程桩基工程(标段II)、华电****有限公司、****
1、安徽公司池州电厂二期(2×660MW)扩建项目桩基工程、国能神皖********公司、****
2、浙江公司北仑电厂一期节能减排改造项目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桩基工程Ⅱ标段、国能浙江北仑****有限公司、****
3、国能河北********公司三期2x660MW机组扩建工程桩基A标段施工、国能河北********公司、****
4、大唐抚州电厂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桩基工程、大唐抚州****有限公司、****
5、湖南公司岳阳电厂2×1000MW新建工程桩基施工B标段、国家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宁夏电力六盘山电厂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桩基施工001标段、国能宁夏六盘山****有限公司、****
7、江西上饶发电厂2×1000MW级超超临界机组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桩基工程(Ⅱ标段)施工、山东电力工****有限公司、****
8、国能神华九江电厂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桩基施工B标段、国能神华********公司、****
9、陕煤****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桩基工程(二标段)、陕煤****有限公司、****
10、华能雨汪二期(云南)****公司雨汪电厂 2×100 万千瓦机组扩建工程桩基工程(二标段)施工项目、华能雨汪二期(云南)****公司、****
11、广东华厦阳西电厂二期 7、8号机组(2x1240MW)桩基工程施工、广东珠江工****有限公司、****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张建伟、郝帅    电话:****
    邮箱:****@http://****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