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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17:51:55 来源: 遂宁****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 公告编号: | 遂安自然资规公〔2026〕8号 | 出让方式: | 拍卖 |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地块所在行政区划 | 交易状态 | 报名时间 |
|---|---|---|---|---|---|
| 1 | 遂安自然资规公〔2026〕8号-安居区东部新城C-****地块 | 安居大道东段南侧,滨江东路西侧 | 安居区 | 正在报名 | **** 12:00
至 **** 12:00 |
| 2 | 遂安自然资规公〔2026〕8号-安居区****区B-02-03地块 | 凤凰大道中段东侧,兴贸东路北侧 | 安居区 | 正在报名 | **** 12:00
至 **** 12:00 |
| 3 | 遂安自然资规公〔2026〕8号-安居区****区C-****地块 | 凤凰大道南段东侧,梧桐南路南侧 | 安居区 | 正在报名 | **** 12:00
至 **** 12:00 |
| 4 | 遂安自然资规公〔2026〕8号-安居区东部新城C-****地块 | 安居大道东段南侧,滨江东路西侧 | 安居区 | 正在报名 | **** 12:00
至 **** 12:00 |
遂安
自然
资
规公
〔20
2
6
〕
10
号
遂宁****局
2026
年第四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公
告
经遂宁****区人民政府批准(遂安府地〔202
6
〕
42
号),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4
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件)。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公告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申请方式包括单独申请和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的,报名时必须提供经公证的联合竞买协议书。竞买申请人需按规定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后,才可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遂宁****站
(
http://****/
)
及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需
先
到遂宁
市市民
中心5
号花瓣
4
层遂宁****中心办理数字证书
或在遂宁****网(
http://****/
)注册账号
,
并于
20
26
年
5
月
7
日
12
:
0
0
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12
:
00
于网上
(
http://****/
)
提交申请,并根据网页提示完成报名程序。网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7
日12
:
00
。此次拍卖只接受网上报名。
经网络电脑系统自动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由网络系统给予申请人确认信息,具体操作见网站提示。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6
年
5
月
27
日1
4
:00
在遂宁****站
(
http://****/
)
网上进行。
本次拍卖会竞买资格审核:所有申请人须在2026
年
5
月
27
日12
:
00
前向遂宁****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禁止参与拍卖会。
七、
网上交易规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遂宁****网上出让公告,即刻中止和终止网上出让活动:司法机关、纪委监委等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出让活动的;涉及宗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宗地价格的重要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的;网上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服务器波动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拍卖、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因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路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因不可抗力或不能遇见的原因导致地块不能正常网上出让的,遂宁****局可依法撤销该地块交易。
网上出让过程所涉及时间,除竞买保证金以银行系统记录的到账时间为准外,其余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八、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土地出让价款的缴款期限详见附表。
2.
本次拍卖不设保底价。
3.
网址:遂宁****站:
http://****/
九、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居区安居大道中段272
号
207
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825-****
十、
几点说明
1.
竞买者必须登录遂宁****站
(
http://****/
)
自助注册并设置帐号和密码。
2.
竞买者在网上注册、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遂宁****中心(联系电话:
0825-****
)。
附件:供地明细表
遂宁****局
202
6
年
5
月
6
日
附件
供地明细表
|
序号
|
地块编号
|
位置
|
规划设计条件
|
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供应方式
|
出让起始单价(万元
/
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亩)
|
|
1
|
安居区****区B-02-03
地块
|
凤凰大道中段东侧,兴贸东路北侧
|
1
、用地面积:
****
平方米;
2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比例不大于
30%
);
3
、容积率:不大于
2.0
;
4
、建筑密度:不大于
25%
;
5
、绿地率:不小于
40%
;
6
、建筑高度:不大于
40
米。
|
****
平方米 (合
****
亩)
|
二类居
住用地
70
年
|
拍卖
|
****
|
595
|
1
|
|
2
|
安居区****区
C -****
地块
|
凤凰大道南段东侧,梧桐南路南侧
|
1
、用地面积:
****
平方米;
2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比例不大于
30%
);
3
、容积率:不大于
2.2
;
4
、建筑密度:不大于
35%
;
5
、绿地率:不小于
35%
;
6
、建筑高度:不大于
24
米。
|
****
平方米 (合
****
亩)
|
二类居
住用地
70
年
|
拍卖
|
157
|
652
|
1
|
|
3
|
安居区东部新城C-****
地块
|
安居大道东段南侧,滨江东路西侧
|
1
、用地面积:
****
平方米;
2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比例不大于
30%
);
3
、容积率:不大于
2.2
;
4
、建筑密度:不大于
25%
;
5
、绿地率:不小于
40%
;
6
、建筑高度:不大于
45
米。
|
****
平方米 (合
****
亩)
|
二类居
住用地 70
年
|
拍卖
|
****
|
2350
|
1
|
|
4
|
安居区东部新城C-****
地块
|
安居大道东段南侧,滨江东路西侧
|
1
、用地面积:
****
平方米;
2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比例不大于
30%
);
3
、容积率:不大于
2.2
;
4
、建筑密度:不大于
25%
;
5
、绿地率:不小于
40%
;
6
、建筑高度:不大于
45
米。
|
****
平方米 (合
****
亩)
|
二类居
住用地 70
年
|
拍卖
|
****
|
1788
|
1
|
备注:1
、出让土地: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
1
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
50%
,
1
年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2
、具体用地面积以用地红线图为准。
| 公告编号: | 遂安自然资规公〔2026〕8号 | 出让方式: | 拍卖 |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地块所在行政区划 | 交易状态 | 报名时间 |
|---|---|---|---|---|---|
| 1 | 遂安自然资规公〔2026〕8号-安居区东部新城C-****地块 | 安居大道东段南侧,滨江东路西侧 | 安居区 | 正在报名 | **** 12:00
至 **** 12:00 |
| 2 | 遂安自然资规公〔2026〕8号-安居区****区B-02-03地块 | 凤凰大道中段东侧,兴贸东路北侧 | 安居区 | 正在报名 | **** 12:00
至 **** 12:00 |
| 3 | 遂安自然资规公〔2026〕8号-安居区****区C-****地块 | 凤凰大道南段东侧,梧桐南路南侧 | 安居区 | 正在报名 | **** 12:00
至 **** 12:00 |
| 4 | 遂安自然资规公〔2026〕8号-安居区东部新城C-****地块 | 安居大道东段南侧,滨江东路西侧 | 安居区 | 正在报名 | **** 12:00
至 **** 12:00 |
遂安
自然
资
规公
〔20
2
6
〕
10
号
遂宁****局
2026
年第四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公
告
经遂宁****区人民政府批准(遂安府地〔202
6
〕
42
号),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4
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件)。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公告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申请方式包括单独申请和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的,报名时必须提供经公证的联合竞买协议书。竞买申请人需按规定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后,才可参与竞买。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遂宁****站
(
http://****/
)
及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需
先
到遂宁
市市民
中心5
号花瓣
4
层遂宁****中心办理数字证书
或在遂宁****网(
http://****/
)注册账号
,
并于
20
26
年
5
月
7
日
12
:
0
0
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12
:
00
于网上
(
http://****/
)
提交申请,并根据网页提示完成报名程序。网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7
日12
:
00
。此次拍卖只接受网上报名。
经网络电脑系统自动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由网络系统给予申请人确认信息,具体操作见网站提示。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6
年
5
月
27
日1
4
:00
在遂宁****站
(
http://****/
)
网上进行。
本次拍卖会竞买资格审核:所有申请人须在2026
年
5
月
27
日12
:
00
前向遂宁****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禁止参与拍卖会。
七、
网上交易规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遂宁****网上出让公告,即刻中止和终止网上出让活动:司法机关、纪委监委等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出让活动的;涉及宗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宗地价格的重要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的;网上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服务器波动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拍卖、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因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路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因不可抗力或不能遇见的原因导致地块不能正常网上出让的,遂宁****局可依法撤销该地块交易。
网上出让过程所涉及时间,除竞买保证金以银行系统记录的到账时间为准外,其余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八、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土地出让价款的缴款期限详见附表。
2.
本次拍卖不设保底价。
3.
网址:遂宁****站:
http://****/
九、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居区安居大道中段272
号
207
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0825-****
十、
几点说明
1.
竞买者必须登录遂宁****站
(
http://****/
)
自助注册并设置帐号和密码。
2.
竞买者在网上注册、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遂宁****中心(联系电话:
0825-****
)。
附件:供地明细表
遂宁****局
202
6
年
5
月
6
日
附件
供地明细表
|
序号
|
地块编号
|
位置
|
规划设计条件
|
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
供应方式
|
出让起始单价(万元
/
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亩)
|
|
1
|
安居区****区B-02-03
地块
|
凤凰大道中段东侧,兴贸东路北侧
|
1
、用地面积:
****
平方米;
2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比例不大于
30%
);
3
、容积率:不大于
2.0
;
4
、建筑密度:不大于
25%
;
5
、绿地率:不小于
40%
;
6
、建筑高度:不大于
40
米。
|
****
平方米 (合
****
亩)
|
二类居
住用地
70
年
|
拍卖
|
****
|
595
|
1
|
|
2
|
安居区****区
C -****
地块
|
凤凰大道南段东侧,梧桐南路南侧
|
1
、用地面积:
****
平方米;
2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比例不大于
30%
);
3
、容积率:不大于
2.2
;
4
、建筑密度:不大于
35%
;
5
、绿地率:不小于
35%
;
6
、建筑高度:不大于
24
米。
|
****
平方米 (合
****
亩)
|
二类居
住用地
70
年
|
拍卖
|
157
|
652
|
1
|
|
3
|
安居区东部新城C-****
地块
|
安居大道东段南侧,滨江东路西侧
|
1
、用地面积:
****
平方米;
2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比例不大于
30%
);
3
、容积率:不大于
2.2
;
4
、建筑密度:不大于
25%
;
5
、绿地率:不小于
40%
;
6
、建筑高度:不大于
45
米。
|
****
平方米 (合
****
亩)
|
二类居
住用地 70
年
|
拍卖
|
****
|
2350
|
1
|
|
4
|
安居区东部新城C-****
地块
|
安居大道东段南侧,滨江东路西侧
|
1
、用地面积:
****
平方米;
2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比例不大于
30%
);
3
、容积率:不大于
2.2
;
4
、建筑密度:不大于
25%
;
5
、绿地率:不小于
40%
;
6
、建筑高度:不大于
45
米。
|
****
平方米 (合
****
亩)
|
二类居
住用地 70
年
|
拍卖
|
****
|
1788
|
1
|
备注:1
、出让土地: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
1
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
50%
,
1
年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2
、具体用地面积以用地红线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