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保山市工贸园区(长岭岗)木材加工和贸易区建设项目消防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6

保山市工贸园区(长岭岗)木材加工和贸易区建设项目消防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现就 “保山****区(长岭岗)木材加工和贸易区建设项目消防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设计费报价事宜,作如下更正: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中,设计费报价方式由下浮率报价 调整为单价报价 ,并增设设计费控制价(单价)为 ****元/㎡。

二、对《投标人须知》第 3.2条第****款中关于设计费报价的描述进行相应更正。

三、原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设计费评审的评标基准价确定方式由 “采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高于给定的拦标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平均值(下浮率)作为评标基准价”调整为“采用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且不高于给定的拦标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四、投标文件格式中, “二、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内的“(一)投标函”以及“三、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内的“(一)唱标一览表”,其设计费报价的填报方式均由下浮率报价更正为单价报价。

五、其他内容:

(一)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查看。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 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 本项目开标时间由 ****08时30分延期至****08时30分。

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人:保山金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