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信息

怀远榴城实验学校食堂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6

一、项目编号: BB2026HYCGJ037

二、项目名称: 怀远榴城实验学校食堂改造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100

成交金额: ****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

施工范围: 怀远榴城实验学校食堂改造工程,主要内容包含怀远榴城实验学校食堂装饰装修及水电安装改造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 45 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靖宇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皖

23****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彦蛟 (组长 )、李振、吕宽喜(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 ,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向其提出。采购人:****。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或通过蚌埠****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②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

  称:怀远榴城实验学校

  址:怀远县****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2. 采购代理机构:****

  称:安徽求是工程****有限公司

  址:安徽****路 1516号合肥****园 A15#702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慧(采购代理机构)

  话: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十、附件

1.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