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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蜀山区绩溪路公共停车楼项目特许经营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06

合肥市蜀山区绩溪路公共停车楼项目特许经营者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2026DFAWZ****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

开标日期: ****

 

合肥****楼项目特许经营者 项目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铁****有限公司、合肥港联****有限公司、安徽龙航****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 96号 /安徽****园F1栋301-2室/合肥****园C4幢商铺105

投标报价 :收费期限 384个月

备注: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合肥钢铁********公司、中铁二十****有限公司、中铁十****有限公司、安徽昊青****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 1号 /北京****路35号/湖北****路277号/肥东县****院内

投标报价 :收费期限 384个月

备注: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有限公司、安徽安超****有限公司 联合体

地址:**** 269号 /安徽********香枫创意园B幢2—403

投标报价 :收费期限 400个月

备注:无

 

招标人:****:安徽****院

地址:**** 218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888号

项目负责人:章永兴、孙志文

联系电话: ****、****

公示期: ****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路 888号安徽****部基地407室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 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处提出 投诉联系人:****,联系电话: 0551-****;联系人:****,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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