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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林业和草原局泸黄高速月华乡至西木互通段道路两侧蓝花楹补植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6

西昌市林业和草原局泸黄高速月华乡至西木互通段道路两侧蓝花楹补植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17:30:30    来源: 四川****网    浏览次数:  &nbsp   原文链接

一、项目编号:N5****0060

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西昌市樟木树有害****有限公司 四川****村4**** 974,****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西昌市樟木树有害****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C**** 造林服务 泸黄高速月华乡至西木互通段道路两侧蓝花楹补植服务 本项目服务地点:****(月华乡至西木互通段)道路两侧,涉及范围包括西昌市安宁镇、经久乡、礼州镇、马道街道办及长安街道办。主要服务内容为:清理规划范围内的枯死树木,按要求补植蓝花楹,并做好后期管(养)护工作。其余详见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成活率(保存率)达到100%。在最终验收前,需保证所有补植的蓝花楹均度过至少3个月的生长期。其余详见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蓝花楹种植,经采购人:****,提供1年的管(养)护服务。 成活率(保存率)达到100%。在最终验收前,需保证所有补植的蓝花楹均度过至少3个月的生长期。其余详见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祝永亮 张永翠 王瑛(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按照《四川****行动工作方案》中关于代理服务费的相关规定以及与采购人:****,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准下浮30%,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进行收取。(中标金额为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100万以下部分按照1.50%收取,100万以上部分按照1.10%收取)收款单位:********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红星中路支行。 银行账号:44********。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万元。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西昌市****局

地址:**** ****

联系方式: 0834-****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中晟众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西昌市****路31号(易安居茶楼6楼)

联系方式: 08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老师

电话: 0834-****


中晟众信工程****有限公司

****



相关附件:
泸黄高速月华乡至西木互通段道路两侧蓝花楹补植项目(N5********8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西昌市樟木树有害****有限公司).pdf





一、项目编号:N5****0060

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西昌市樟木树有害****有限公司 四川****村4**** 974,****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西昌市樟木树有害****有限公司)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C**** 造林服务 泸黄高速月华乡至西木互通段道路两侧蓝花楹补植服务 本项目服务地点:****(月华乡至西木互通段)道路两侧,涉及范围包括西昌市安宁镇、经久乡、礼州镇、马道街道办及长安街道办。主要服务内容为:清理规划范围内的枯死树木,按要求补植蓝花楹,并做好后期管(养)护工作。其余详见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成活率(保存率)达到100%。在最终验收前,需保证所有补植的蓝花楹均度过至少3个月的生长期。其余详见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蓝花楹种植,经采购人:****,提供1年的管(养)护服务。 成活率(保存率)达到100%。在最终验收前,需保证所有补植的蓝花楹均度过至少3个月的生长期。其余详见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祝永亮 张永翠 王瑛(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按照《四川****行动工作方案》中关于代理服务费的相关规定以及与采购人:****,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准下浮30%,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进行收取。(中标金额为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100万以下部分按照1.50%收取,100万以上部分按照1.10%收取)收款单位:********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红星中路支行。 银行账号:44********。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万元。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 西昌市****局

地址:**** ****

联系方式: 0834-****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中晟众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西昌市****路31号(易安居茶楼6楼)

联系方式: 08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老师

电话: 0834-****


中晟众信工程****有限公司

****



相关附件:
泸黄高速月华乡至西木互通段道路两侧蓝花楹补植项目(N5********8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西昌市樟木树有害****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