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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公安局低空安全管控装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6

宣城市公安局低空安全管控装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

二、 项目名称: 宣城****局低空安全管控装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180 号安徽****集团 9 楼(兴园社区)

成交金额: ****

评审报价: ****

评审总得分: ****

四、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备注

1

宣城****局低空安全管控装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三年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光、吕凡波、郑贝涵(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

2 、金额 :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宣城****局 、宣城市公共****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395号、宣城****区 123楼,联系电话: ****0563-****。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 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1.2 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1.3 被质疑人名称;

1.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 必要的法律依据;

1.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 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

名 称:****

地 址:**** 395

联系方式 :****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123

邮 箱: ****@http://****

联系方式: 056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0563-****

十、附件

1 、磋商文件

2 主要标的信息

 

宣城****局

宣城市公共****有限公司

2026 56

磋商文件.pdf 主要标的信息.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