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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公安局低空安全管控装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
二、 项目名称: 宣城****局低空安全管控装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180 号安徽****集团 9 楼(兴园社区)
成交金额: ****元
评审报价: ****元
评审总得分: ****分
四、 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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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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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宣城****局低空安全管控装备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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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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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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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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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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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光、吕凡波、郑贝涵(采购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
2 、金额 :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宣城****局 、宣城市公共****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395号、宣城****区 12栋 3楼,联系电话: ****、 0563-****。也可在宣城****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 -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 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1.2 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1.3 被质疑人名称;
1.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 必要的法律依据;
1.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 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
名 称:****
地 址:**** 395号
联系方式 :****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 12栋 3楼
邮 箱: ****@http://****
联系方式: 0563-****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 0563-****
十、附件
1 、磋商文件
2 、 主要标的信息
宣城****局
宣城市公共****有限公司
2026 年 5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