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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泾源县退化林修复及中幼林抚育项目(第二批)
二、首次公告发布时间: ****
三、澄清说明事项:
(一)本项目一标段至三标段原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4.其他要求变更如下:“(1)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质量员各1名,具备相关上岗证书;
(2)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单位:****、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材料。以上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应放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部分,需保证上述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如中标后发现中标单位:****,取消中标资格。”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具体澄清文件已上传至宁夏****交易系统 “答疑澄清文件”栏目,请参与本项目各潜在投标单位:****,并详细审阅文件及其附件相关内容,若对于各标段标的具体内容不详,请各潜在投标单位:****。本次澄清/更正内容、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开标时以本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本次澄清/更正内容、公告内容在“宁夏****网”、“中国****平台”同时发布。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因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不见面开标),招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泾源县****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厚德****有限公司
地址:**** 26号 地址: 银川****云凤花苑三期 34号商业楼
邮编: **** 邮编: **** 1
联系人:**** 联系人: 张龙、宋泽宁、穆强
电话: 0954-**** 电话: ****、0951-****
宁夏厚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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