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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 2026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九华镇原生态河道)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如皋市 2026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九华镇原生态河道)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如皋市 2026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 ( 九华镇原生态河道 ) 拟对如皋市九华镇范围内 4 条河道 ( 塌坝河、群力河、洋港河 、 北碾砣港 ) ,总长度 7.19km 进行综合整治,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河道护岸、清障清杂、岸坡绿化、配套建筑物整治。
****合同估算价:****万元(含暂列金额3万元)。
****工期要求: 25 日历天, 具体以招标人:****。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 九华镇原生态河道 ) 拟对如皋市九华镇范围内 4 条河道 ( 塌坝河、群力河、洋港河 、 北碾砣港 ) ,总长度 7.19km 进行综合整治,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河道护岸、清障清杂、岸坡绿化、配套建筑物整治。通过局部工程措施,提高河道的排涝标准、稳定河坡、维持河道生态多样性,改善水环境达到生态河道的建设目标。具体详见图纸 及工程量清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 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执业资格 , 且具有 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3.4 根据江苏****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 2020〕75 号)以及《省住 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 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 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 苏建函建管 〔 2019〕233号) 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 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的情形。
3.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8 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 8 .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 8 .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 2011〕300号 )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 “建筑业”行业。
3. 8 .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 9 本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节能产品 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1 招标 文件获取时间为 20 26 年 4 月 30 日至 20 26 年 5 月 20 日 14时 0 0 分;
4.2 招标 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 如皋专区 ”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
5.1 投标 截止时间为 20 26 年 5 月 20 日 14时 0 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在如皋市****网(特色专栏 - 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如皋市
联 系 人: 卢 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路 269号纪庄大楼9层
联 系 人:杨洁
电 话: ****
20 26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