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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武汉大学科教融合协同创新基地房屋招租项目的意向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30

  湖北国华项目****有限公司受中国****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科院-武汉****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中科院-武汉大学科教融合协同创新基地房屋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佳丽

项目联系电话:027-****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湖北********

采购单位:****:郑老师027-****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古毅涵、汪佳丽027-****

代理机构:****: 武汉****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中国****院根据实际情况,对在中科院-武汉大学科教融合协同创新基地房屋招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现就征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征集单位: 中国****院

(二)项目名称: 中科院-武汉大学科教融合协同创新基地房屋招租项目

(三)项目需求

(1)房屋坐落:湖北****路。

(2)招租面积:总面积约****平方米。

(3)房屋状况:房屋结构、装修、设施设备等详细情况,以意向承租人实地查勘结果为准,招租人可提供必要的查勘协助。

(四)资格条件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承租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具有明确、具体的经营内容及固定的经营地点:****),不接受中介服务机构。

(2)禁止性情形(提供承诺函)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禁止供应商(承租人)转租、分租。

(3)其他条件

1)出租范围:本公告第一条所述 房屋内相应面积

2)经营要求: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阶段明确经营内容,其经营方式、经营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租人关于房屋使用的相关要求,严禁从事违法违规及与房屋性质不符的经营活动。

二、其它补充事宜

1)上述招租面积可采取整体租赁或分割租赁方式,分割租赁包括分楼层、分区域等形式。具体租赁范围及面积,以双方共同确认的平面附图及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2 )意向方可在本 征集 公告期内,联系出租方了解标的概况、现场踏勘等信息。另可提供合作意向方案给出租方,以便根据方案内容评估合作可行性。

3 本次公告仅为意向征集公告,根据招租人及承租人现场踏勘情况 和意向方案 具体内容 以实际公告的招租项目为准。

4 )应征单位:****,本次征集活动不涉及任何补偿费用。

5 本公告仅为征集公告,面向所有有相****公司,为供应商自愿参加。

6 )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单位。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