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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2026年度小麦“一喷三防”物资采购项目(中央资金)(一包)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30

宿州****区 2026年度小麦“一喷三防”物资采购项目(中央资金)第一包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EP-YQCG**** A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宿州****区 2026年度小麦“一喷三防”物资采购项目(中央资金)第一包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 3 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因原成交供应商安徽鹏瑞达****有限公司被取消成交资格,根据相关规定,拟递补后续成交候选人宿州市********公司为成交供应商,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 D区5栋8号

中标(成交)金额: ****元

评审报价金额: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22%噻虫·高氯氟悬浮剂(★杀虫剂)

品牌(如有): 沪联全打

规格型号: 300ml/瓶

数量: ****亩

单价: ****元/亩

更正日期: **** 30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亿诚建设****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宿州市汴水苑 5栋二单元1105室 ,联系电话: ****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邮编、联系人:****;

2、采购人:****、项目名称:****、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称:宿州****局

  址:宿州义乌国际商贸城展三馆西 3楼  

联系方式: 0557-****

2.采购代理机构:****

  称:亿诚建设****有限公司

  址:宿州市汴水苑 5栋二单元1105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工

   话:0557-****、****